文/杜丽萍 曾慧玲
互联网诞生于1969年,今年正好是50周年;从初期的电子邮件,到如今的移动上网,50年里互联网发展的速度快的令人叹为观止。半个世纪的进程中,互联网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还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催生出不少新学科;这些新学科由互联网与传统人文社科交叉融合而成,对于学科发展和学术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简要谈谈几门很有潜力和发展前途的新学科。
网络政治学
互联网的发展,不但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极大地触动了传统政治生态。在新信息技术的驱动下,网络政治成为信息时代政治学发展的新趋向。所谓的网络政治学一般是指在信息时代,分析互联网与政治学相关领域的交互关系与影响,以及虚拟空间的相关政治行为、制度等议题。网络政治学因其技术因素,自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去中心化、开放与共享并存、平等与互动、个性化与社群化并列等特征。网络政治学的研究方法是在研究网络政治现象的过程中采用的原则、程序和技术手段。由于网络政治现象复杂多样,不同的研究者因其研究角度的不同、哲学思想的不同会选择不同的研究方法。
网络政治亦称互联网政治。它是一种新型的意愿表达、福斯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与传统意愿表达、福斯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相比,网络政治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以互联网为手段,二是以福斯网上参与政府网上服务为内容。与传统意愿表达、福斯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相比, 网络政治具有平等、直接、快速、经济、隐秘等优势。由于网络政治具有其优势,所以它一问世就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成为一种新颖时尚的政治表达、政治沟通、政治治理与政治服务方式。可以说,以网络政治为研究对象的网络政治学,其发展的快慢直接代表了一个国家政治学乃至综合实力的强弱。
网络政治学与政治学的其它分支学科不同,它关注的重点是虚拟世界的政治和网络对现实政治生活的影响。作为一门新兴科学和一个知识体系,网络政治学是政治学和数字化技术相互对接、相互渗透, 相互交叉的结果。它拓展了政治学研究领域,革新了政治学研究方法,为政治学的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不仅如此,它还为当代电子政务、电子民主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学术支持和智力保障。网络政治学强调数字化技术在政治生活中的运用,这对于我们正在进行的技术层面的政治现代化建设有可借鉴之处。我们应加强网络政治学的研究,唯有加强研究才能更好更充分地发挥网络政治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
网络社会学
互联网的发展,也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学研究,尤其是定量研究。传统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实体社会,互联网兴起以后,“虚拟社会”开始出现,在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影响下,很多议题已超出传统社会学研究范式。互联网为人们的行为活动构建出了一个新的“场域”;线上与线下的互动成为社会学研究的一个新热点。西班牙知名学者曼纽尔•卡斯特尔教授在其1996年出版的《网络社会的兴起》一书中指出:“网络社会既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也是一种新的社会模式。”他认为,人类社会正经历着一场革命,这就是信息技术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信息技术就象工业革命时期的能源一样重要,它重组着社会的方方面面;而根植于信息技术的网络,已成为现代社会的普遍技术范式,它使社会再结构化,改变着人类社会的形态。
网络社会的崛起和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历史趋势和一种正在浮现的社会结构。互联网的发展,也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学研究,尤其是定量研究。传统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实体社会,互联网兴起以后,“虚拟社会”开始出现,在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影响下,很多议题已超出传统社会学研究范式。网络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可以分为宏观网络社会学和微观网络社会学。宏观网络社会学侧重研究网络社会整体的结构功能,比如网络超有机体系统、网络表达机制、网络生活机制、网络生产机制等;而微观网络社会学则是对网络社会事实的个别研究,比如朋友圈、网络舆情、网络权威等。
互联网的快速扩张正在形成着一种新质的网络文化,这种全球性的、跨时空的文化形式将引起传统社会的再造和人类知识体系的创新。因此从逻辑上说,网络与社会交叉研究是信息时代社会科学的前沿问题。网络社会学的发展壮大是科技与时代进步的必然。随着网络化程度的提高,网络社会学将逐渐步入学术话语中心,网络社会学研究也将在献力于社会、造福于民生的过程中展现其理论魅力和现实意义。
网络经济学
网络经济学是一门崭新的研究网络环境下的经济活动及规律的交叉学科。主要侧重于数字产品、网络外部性、策略管理、政策制定和政府管制等理论研究。同时,包括互联网产业本身的投资、经营与管理,也包括以网络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的深层次研究。网络经济学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等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也是对传统经济学的原理和规律的拓展。网络经济学既可以站在宏观视角, 研究网络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网络经济与产业结构的演进等问题,也可从微观角度讨论诸如网络经济中企业的生产行为、消费者行为以及市场均衡等若干问题。
网络经济学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它是专门研究各种网络经济运行方式的科学。而网络经济是创建在现代信息网络基础之上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知识、信息为核心生产要素的社会化了的全球直接经济形态。它有两个基本要素:经济行为主体的“集”和经济链的“集”。网络经济与其说是由经济行为主体构成,还不如说是由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特殊经济联系组成。经济行为主体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链可以是同质的,也可以是异质的。换言之,经济行为主体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链可以是同行业的,也可以是不同行业的。
网络经济学把网络区分为真实网络和虚拟网络。真实网络是指经济行为主体间构建特定的网络联系物理结构的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投资形成的。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之总和构成真实网络的沉没成本。这种沉没成本构成了进入和退出特定的真实网络的重要壁垒。而虚拟网络却与此不同,它是能兼容产品(分享一个共同的技术平台)的一种组合,各种数字产品能在共同技术平台的网络链上流通。网络经济学是伴随着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产生应运而生的一门新兴理论性经济学科,它普遍渗透于经济领域,对于网络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网络语言学
人类语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当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就催生了网络语言。这种新的语言形式简洁而生动,从诞生起就备受人们青睐,尤其青少年追捧。目前,网络语言越来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不仅是信息时代网民交流沟通的社会用语,也是时代赋予语言研究者及其他研究者的历史使命,同时还是人类语言与时俱进的必然结果。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网络语言研究的深入,一门新的学科——网络语言学应时而生。
网络语言学的概念是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教授于2000年首先提出的。在其《网络语言学:一门崭新的语言学科》一文中,他对网络语言的特点和类型以及网络语言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任务和学科性质作了精辟的论述。此后,网络语言学引起了国际学界的关注。2003年,西班牙知名学者圣地亚哥•珀施特圭罗教授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关于网络语言学的专着——《网络语言学:网络中的语言、话语与思想》,该书对网络语言学作了较为全面而系统的论述。2011年,英国知名学者戴维•克里斯特尔教授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关于网络语言学的教材——《网络语言学:学生指南》,该书介绍了网络语言学的主要内容、研究理论和热点问题。上述三位学者为网络语言学的创立和发展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网络语言学是一门介于网络技术和语言科学之间而偏重于语言科学的边缘学科,但它又不是互联网技术的部分领域与语言科学的部分领域的简单拼凑,而是有机融合。这门学科偏重于应用语言学和社会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着重研究信息时代的语用问题。网络语言学的研究需要综合运用语言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传播学、伦理学、法学、统计学、信息论、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的理论知识。美国知名学者马克·沃斯查尔教授认为:作为多种学科交叉融合的产物,网络语言学不仅可以从这些学科中获得自身发展的需要,还可以促进它们共同发展。
网络心理学
网络心理学的研究领域主要有,互联网使用对人的认知、情感、意志、行为、人格、一般能力、记忆能力、学习能力、社会适应性等心理特征的一般影响;互联网人格的形成机制与影响因素;互联网使用者的网上/网下双重人格问题;互联网对青少年人格形成的影响;互联网使用成瘾(或称网络成瘾、网瘾)的早期干预、治疗以及网络成瘾者的愈后的社会再适应问题;色情、暴力、反社会等不良网络信息对网络使用者的影响等。网络心理学最热门的研究题材是网瘾形成及戒断方法、互联网对人格形成改变和重建的影响,譬如使用者网上和网下的双重个人问题。网络心理学按照研究的内容还可分为网络应用心理学、网络游戏心理学、网络行为心理学、网络营销心理学等分支学科。
总体说来,网络心理学研究领域还集中在热门社会问题上,网络心理学既没形成其核心理论,也没形成其特有的研究方法,更没有其专业的研究队伍和学术期刊。因而更多时候,网络心理学还只是作为一个正在形成的学科而被提及。尽管如此,学术界创建网络心理学的热情非常巨大,但别有用心者也着意用网络心理学相关名词愚弄公众;这使得网络心理学的知名度远远大于其学术地位。我们相信,随着广大心理学研究者的不断努力,随着社会生活网络化的不断推进,网络心理学作为一门新学科将很快被完备起来。
网络文学
网络文学,指新近产生的,以互联网为展示平台和传播媒介的,借助超文本连接和多媒体演绎等手段来表现的文学作品、类文学文本及含有一部分文学成分的网络艺术品。其中,以网络原创作品为主。由于借助强大的网络媒介,网络文学具有多样性、互动性和知识产权保护困难的特点。其形式可以类似传统文学,也可以是博文、帖子等非传统文体。实时回复、实时评论和投票是网络文学的重要特征。网络文学所具有的特征并不是局限于所传播的一个媒介,更重要的则是这样的一个文学载体在网络传播之中,形成的一种写作特征和行文方式,符合现今网络文学作品所应当具有的化价值。
网络文学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产生的。互联网为广大网民提供了多如恒沙的各类文学资料信息,与此同时,一种以这种新兴媒体为载体、依托、手段,以网民为接受对象,具有不同于传统文学特点的网络文学悄然勃兴。由于借助强大的网络媒介,网络文学具有多样性、互动性和知识产权保护困难的特点,其形式可以类似传统文学,也可以是博文、帖子等非传统文体;实时回复、实时评论和投票是网络文学的重要特征。网络文学可分为三类样态:一类是已经存在的文学作品经过电子扫描技术或人工输入等方式进入互联网;一类是直接在互联网上“发表”的文学作品;还有一类是通过计算机创作或通过有关计算机软件生成的文学作品进入互联网,如网络小说《背叛》,以及具有互联网开放性特点。
网络法学
在互联网时代,传统法律面临着两个不同层次的挑战:来自网络传播技术的挑战和来自网络空间自身的挑战。网络传播技术提高了人类处理和传播信息的能力,从而使传统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传统法律中信息传播规范的主要功能是对信息传播行为的控制。不论是福斯传播法还是版权法, 其核心都是对信息传播行为进行控制,而这种控制的对象则主要集中在具有营业性质的传播上,个人性质的传播通常被容忍或忽略,因为它们造成的后果或者影响比较轻微。在网络时代,虽然营业性传播的影响并不会减低,但个人性质的传播却可产生与营业性传播相同的后果和影响;因此,对个人性质的传播进行控制成为必要。但是,这种控制不但要影响信息社会对信息传播的强烈需求,而且还会涉及到更为复杂的宪法权利问题。
网络空间是新技术条件下形成的与我们现实的生活空间完全不同的“空间”,虚拟性是其本质特征。网络空间并不是真实的物理空间,而是虚拟空间。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的一切法律都是为了解决物理空间中的问题,它们所指向的都是处于特定时间和空间之下的人、行为或者物。而网络空间既无空间也无时间,适用于物理空间的法律根本无法在虚拟空间内立足。制定出有关网络空间的刑事犯罪、处罚量刑的法律条文相对容易,关键问题在于将高深的技术细节与普通福斯的理解能力结合起来,让大家清晰了解罪与非罪的界定。因此,对于恶性插件、流氓软件、无法关闭窗口的定位、判断,应有详细的禁止和管理办法;对于制造、传播网络病毒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严重的应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都应有详细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理论上,技术是中立的,从事网络法学研究不需要考虑网络技术问题。实务上,从事网络法学研究一定要研究网络技术,其意图并非研究网络技术本身,而是要研究网络技术背后所形成的网络行为模式。另外应注重传统法律的延伸适用,通过直接适用、修订、解释等方式使得传统立法适用到网络空间。从目前研究的实际情况来看,网络法学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论题也集中在与网络应用有关的具体问题上。但是,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法学将会蓬勃发展。
上面对由互联网催生的几门新学科作了简要阐述。这些新学科既属于人文社科类的分支学科,又属于文理交叉融合的边缘学科;它们的创立和发展,将促进学科整体图景的深层变革。任何一门学科的成就都与该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的发展息息相关,而基础理论的可靠性是日后研究成熟的关键因素。尽管这些新学科在基础理论方面还有待加强和完善,但却向我们展示了新学科体系的远景蓝图。毫无疑问,人文社科界将迎来大有作为新机遇。
(本文系为纪念互联网诞生50周年研讨会而作)